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七条有效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应当在业主大会选举、表决前核实业主身份。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