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居民住宅区和有条件的单位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机械式停车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检验。鼓励利用广场、绿地、道路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推行地下停车场与地下交通设施、相邻地下活动设施之间的互联互通。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