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燃气安全和燃气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