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邮政、外卖配送、快递以及其他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车辆安全维护检测,教育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