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智能停车收费等数字管理系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生态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化停车库等集约化收费停车场。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的,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进行论证、听证。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