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艾丁湖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负有艾丁湖湿地保护工作职责的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