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艾丁湖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高昌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艾丁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对西北侧及艾丁湖景区道路两侧实行封滩育林,由专人管护;恢复河口区域湿地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