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条

有效

其他管理人接受委托,在物业管理区域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适用本条例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

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物业管理区域,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