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三条有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任期及职务终止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