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对生态保护、防水排涝、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和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表建(构)筑物相协调。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