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盐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