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二条有效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的,可以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前款规定的火灾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