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托全市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应急联合处置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可以统筹调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力量配合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建立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机制。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