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黑河引水系统的保护与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