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第四十九条已修改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供水管网压力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设置用水户投诉电话和投诉接待人员,受理用水户对水质、水压、水费和供水单位服务质量的投诉。对用水户的投诉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