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已修改在供水专项规划确定的管道直饮水供水区域内,新建住宅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直饮水供水设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