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有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条例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因参战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