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市场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单位的公职人员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