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取得国家质量等级标准的旅游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等级标准提供相应服务,并自觉接受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