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

旅游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为会员经营活动提供协调和指导,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