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征兵准备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建立健全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机制,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结合军队建设需求和学科专业特色,培育储备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的优质兵员。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