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征兵准备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年适龄男性公民初次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并每年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验更新,确保兵役登记及时和信息准确完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