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风筝文化产业发展与促进、文化传承与交流、品牌培育与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风筝文化产业,是指风筝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与风筝文化相关的活动的集合。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