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根据湿地保护工作需要,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海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联合执法,依法实施综合执法,推动建立湿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