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修复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