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家庭自觉传承优良家风家教家训,培养家庭成员勤俭节约、健康饮食的生活习惯。鼓励家庭按照实际需求采购食材食品,并采用适当方式加工、储藏、制作,避免浪费。倡导宴席、聚餐活动等从俭节约,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