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