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大会使用的语言和文字第六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各民族代表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秘书处应当为会议配备翻译人员。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2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