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有效提案人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写明提案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的法规案,应当附有法规草案;提出的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规修正草案。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