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