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宣传和实施质量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质量促进活动,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教育,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增强全民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