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第四章 品牌引领第三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参与国际品牌合作与交流活动,引导企业争创国际品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