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