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五条有效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应当在招标代理合同中具体载明;招标代理机构超越代理权限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