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但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