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朝医药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