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有效网络运营者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一)发生泄密事件,未依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二)未依法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保密违法案件调查、预警事件排查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