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四十一条有效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使用的保密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等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