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地方立法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实效。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