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