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