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入生态保护与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允许依法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