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在紧急防汛期,省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国家防汛指挥机构的授权,可以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道路、码头和其他工程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