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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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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和施行

第六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已经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需求,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对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立法后评估。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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