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和施行第六十二条有效法规解释草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拟订,依照本规定第四章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法规的程序通过后公布,并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