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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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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第四十八条

有效

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三次会议审议后,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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