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仲裁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鼓励仲裁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与仲裁工作。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