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组织、部门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拖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