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应当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时,应当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老年人的产权房被征收、征用,需要安置的,相关单位应当照顾其优先选择楼层。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