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定期发布物业服务价格监测信息,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物业服务费用时参考。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24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